关于做好参加第22届越南国际贸易博览会组织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日期:2012-02-02  
 

 

 

 

各州(市)商务局、各贸促支会、各有关企业:

为配合省政府主要领导出访次区域五国,结合省商务厅关于《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请做好省政府主要领导出访次区域五国相关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商贸〔20129号)要求,我会将牵头组织越南河内的大型经贸洽谈会(随团出访人员报名按省商务厅通知要求办理),并组织企业参加同期由越南国家工商部主办的“第22届越南国际贸易博览会”。现将有关组展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201244-7

二、展览地点:越南展览中心(河内市讲武街148号)

三、展出范围:机械及技术设备;家居、建筑材料及室内外装饰产品;手工美艺品、装饰、家具;电、电子、远通;纺织品、服装、皮鞋;农产、加工食品;交通工具;药品、化妆品等。

四、展会背景:

越南国际贸易博览会始办于1990年,每年一届,由越南工商部、越南贸易促进局等部门主办,是越南最重要的贸易促进活动。博览会为越南国内外企业及各贸易促进组织开展经贸合作等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机会,同时也为企业推荐新产品、新技术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历届博览会越南国家领导人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2011年的第21届越南国际贸易博览会有来自22个国家和地区的695家企业参展,共800多个展位。其中中国企业在现场的合同签订总金额达6亿多美金。多年来我会一直组织云南企业参加该博览会,收到了很好的参展效果,为推动我省与越南贸易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会期活动:

1、参加云南在越南河内举行的经贸洽谈会;

2、参加博览会及开幕仪式;

3、参加越南工商部组织的专题研讨会;

4、参观越南工业区和拜访活动等。

六、参展费用:

(一)展览费用

1、展位费(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12000/标准展位(9平方米),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其中70%由我会申请中小企业资金,给予参展企业优惠支持;30%由参展企业自行承担(即3600元),不符合中小企业支持资格的不享受此优惠。州(市)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可直接向当地商务部门申请。

2、展品运输费:展品运费、装卸费和关税由参展企业自理。展品由指定运输公司统一办理。

3、综合布展费:参展企业背景板、楣板、企业名录刊登和公共布展费由我会在申请资金中列支,给予参展企业支持。

(二)人员费用:8900/人(包括昆明机场起止的机票费用、在外8天食、宿、行,签证及保险等)。该费用为预算费用,以最后核定为准,多退少补。

七、参展要求:

1、各州(市)商务局、各贸促支会根据各自对应的国别重点,积极组织有实力的企业参展,特别是红河、文山等边境地州,以及昆明、玉溪、曲靖、楚雄、大理等可组成分团参展;

2、各企业认真分析研究越南市场,结合企业优势产品,精心组织展样品,并重视包装;

3、认真准备宣传资料,及时提供企业简介和图片,以备做背景板之用。

八、报名截止日期:

请各地州(市)商务局、贸促支会和企业认真做好组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姓名、手机号及其它联系方式于28日前上报省贸促会,并于217日前将《参展申请表》传真至云南省贸促会。

联系人\电话:曹恂、杨蕙、雷霖  0871-3104928

       真:0871-31064763199048

 

  附件:参展申请表

 
 

  • 联系方式

     

      办公室:  
           电话:0871-63130723  
       

       传真:0871-63136574

     

     
      会务联络部:  
           电话:0871-63163396  
       

       传真:0871-63180086

     

     
      展览部:  
           电话:0871-63134626  
       

       传真:0871-63199048

     

     
      法律培训部:  
           电话:0871-63148244  
           传真:0871-63148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