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 日期:2020-02-25 | ||
各企业: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对外经济贸易文件认证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计价格〔1999〕1165号)对外经济贸易文件认证收费为100元,加急费50元。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11〕11号),我会对外经济贸易文件认证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使用税务发票。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对外经济贸易文件、认证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2.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云南省贸促会 2020年2月25日 1.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对外经济贸易文件、认证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2.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来源:法律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