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撰云南省贸促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 内审2020-2021年南博会/商洽招组展 工作经费项目合同标的

 

   文章来源:  日期:2021-04-10  
 

 

 

编撰云南省贸促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

内审2020-2021年南博会/商洽招组展

工作经费项目合同标的

一、项目背景

“2020年南博会在线展”的专项资金已经结转到账,按照预算批复,我会需要支付2020年南博会在线展期间招组展的工作经费。鉴于参展商有1407家,会内难以组织自身力量进行复核、验收。为保障经费支付的公允性,办公室在网上公布了内审的需求,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20年和2021年招组展代理机构的工作经费进行内部审核。具体内容包括:在南博会系统中核实各招组展机构所对应的参展商参展信息、展位数量和展位链接,对参展企业的经营范围及资质、展会期间的成交额等内容进行确认,并出具相关报告。另外,随着省财政对省级单位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的进一步提升,我会亟需出台针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专项管理制度,以适应南博会等大型活动需要对执行结果进行验收的现状,以契合省财政厅对预算执行的管理要求。

二、项目名称

编撰云南省贸促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内审2020-2021年南博会/商洽招组展工作经费。

三、项目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合同金额

人民币12万元以下

  • 合同内容
  • 在南博会系统中核实各招组展机构所对应的参展商参展信息、展位数量和展位链接,
  • 对参展企业的经营范围及资质、展会期间的成交额等内容进行确认,
  • 出具相关报告;

4、对我会的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并结合现阶段省财政厅的要求,建立专门的财政资金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六、对服务供应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云南)”网站无“信用行政处罚”、“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3、单位性质为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是财务咨询公司;

4、服务商应有为行政单位提供过制度建设、内控管理、

指导编制预算的能力和经验;

5、有为单位实施培训的能力和经验。

如有意参与,请准备所附表格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5月22日前反馈至ccpitynmc@163.com.

附件:云南省贸促会供应商资质表

 
 

  • 联系方式

     

      办公室:  
           电话:0871-63130723  
       

       传真:0871-63136574

     

     
      会务联络部:  
           电话:0871-63163396  
       

       传真:0871-63180086

     

     
      展览部:  
           电话:0871-63134626  
       

       传真:0871-63199048

     

     
      法律培训部:  
           电话:0871-63148244  
           传真:0871-63148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