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贸易投资促进部(外联部) | 日期:2023-02-24 | ||
赴孟加拉国、斯里兰卡、马尔代夫经贸促进团组合同标的
一、项目背景 为巩固拓展与南亚各国工商会、企业间友好交往和经贸合作,帮助我省企业开拓南亚市场,服务周边外交和我省对外开放大局,我会拟组团赴孟加拉国、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开展经贸促进工作。 二、项目名称 赴孟加拉国、斯里兰卡、马尔代夫经贸促进团组 三、项目时间地点 2023年3月,孟加拉国、斯里兰卡、马尔代夫 四、合同金额 人民币伍万伍仟贰佰叁拾元整(55230.00元) 五、合同内容 (一)负责参团公务人员人身保险、出入境检疫。 (二)负责参团公务人员在上述三国伙食、公杂、住宿。 (三)负责按照省贸促会提出的项目工作目标与要求做好项目实施计划,经省贸促会确认并签订合作协议后方可实施。 (四)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五)提供相应服务保障,认真做好团组在国外期间服务工作。 (六)其他未尽事宜,协商安排。 (七)为全面筹办好活动需要开展的其他工作。 六、对服务商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经营范围包括接受委托开展公派出国人员服务、外事接待服务、代办签证服务、对外合作与交流服务、国际会议服务等服务的供应商。 (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云南)”网站无“信用行政处罚”、“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三)具有办理政府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经验,具备相应的组织和服务能力。 (四)价格公道、合理。 (五)其他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如有兴趣参与,请准备所附表格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2月26日前反馈至csabcyunnan@163.com. 附件:云南省贸促会供应商资质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