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贸促会11至12月赴尼泊尔、缅甸、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开展经贸交流工作国际段机票服务商采购项目合同标的

 

   文章来源:贸易投资促进部(外联部)  日期:2023-11-16  
 

 

 

云南省贸促会11至12月赴尼泊尔、缅甸、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

等国开展经贸交流工作国际段机票服务商采购

项目合同标的

 

一、项目背景

根据工作安排,11月至12月上旬,我会相关团组将赴将赴尼泊尔、缅甸、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等国泰开展经贸交流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任务:

  • 拜会所在国中国大使馆及经参处,就团组出访情况、云南与相关国家经贸合作情况等进行汇报交流,听取工作建议,争取工作支持。
  • 拜会所在国重要工商会、云南驻当地商务代表处等机构,围绕加强双边交流合作,深化合作内涵达成共识。
  • 开展第8届南博会招组展、第17届中国-南亚商务论坛及第6届中国-东南亚商务论坛邀请工作
  • 与拜会机构围绕发挥各自职能渠道优势,促进双边产业合作进行交流座谈。
  • 履行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云南联络办公室职责,结合我省产业特色和市场拓展需要,调研当地市场,了解当地营商环境和产业政策,为下一步“云品出滇”打好基础。
  • 促进优化便利高效营商环境,向各拜会机构宣传国际贸易中“调解优先”的理念,介绍云南贸促商法服务职能,服务双边市场主体。

(七)向拜会方积极宣介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概况、“3815”战略发展目标、园区经济、口岸经济、资源经济、云南贸促职能职责和工作路径,为下一步深化双边合作丰富新的工作内涵。

二、项目名称

云南省贸促会11至12月赴尼泊尔、缅甸、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开展经贸交流工作国际段机票服务商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时间

2023年11月至12月上旬。

四、合同金额

约为人民币17.3万元以内。

五、合同内容

(一)协助各团组提供出访团组国际段航班机票报价和采购。

(二)其他未尽事宜,协商安排。

六、对服务商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情况声明原件。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有兴趣参与,请准备所附表格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11月20日前反馈至csabcyunnan@163.com。

云南省贸促会供应商资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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