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办公室 | 日期:2024-03-08 | ||
云南省贸促会2024年贸易投资促进专项经费文书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合同标的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档案管理有关精神,持续有效地积累、保护和利用省贸促会文书档案资源,更好地为贸易投资促进等业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云南省贸促会工作安排部署,现需向相关公司采购2024年贸易投资促进专项经费文书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 二、项目名称 云南省贸促会2024年贸易投资促进专项经费文书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 三、项目时间 2024年2月-2024年4月 四、合同内容及金额 1.合同内容 (1)纸质档案整理 (2)档案数字化加工 (3)档案录入 2.合同金额及其他说明: (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 (2)请根据标的提供合同内容涉及单价及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条目录入数量等,如有需要可提前联系工作人员并入场勘测; (3)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数量为准; (4)如实际开支少于预算金额,根据省贸促会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再结余预算范围内,进一步追加采购文书档案数据备份硬盘或实物、声像档案整理服务及声像档案专用光盘等。 五、对服务商要求 (一)质量要求: 1.文书等档案的整理必须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档案数字化工作规范的通知》的要求来进行严格的整理、分类; 2.目录输入必须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目录信息与原文信息严格对应; 3.原文的扫描及校对必须严格遵守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 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云南省机关文书档案数字化扫描规范》; (二)安全保密要求: 1.服务商必须具有档案中介机构备案证书以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2.应无条件地遵守我会有关保密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所有原始档案不丢失、不损毁、不泄密; 3.切实做好档案整理工作现场的防火、防水等安全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存放安全; 4.未经甲方许可,任何档案资料原件不得带离加工工作现场; 5.已录入的数据只能存储在工作区的电脑上,不得使用U盘、移动硬盘、软盘等存储介质拷贝或传输带离加工工作现场。 (三)工期要求: 乙方需要在加工协议书签订日起至 2024年4月30日内完成档案数字化整理加工工作。 如有兴趣参与,请准备所附表格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3月12日18:00前反馈至ynmch123@163.com.
附件:云南省贸促会供应商资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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