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 日期:2016-05-12 | ||
各州(市)商务局、贸促支会、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战略,加强中国与沿线国家尤其是中东地区国家间的经济交往,推动我国参展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产能输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拟定于2016年8月30日-9月1日在伊朗德黑兰市政展览中心举办首届“伊朗中国制造展览会”。展会预计净展出面积2000平方米,同期拟举办“新海上丝绸之路研讨会”和中国文化交流等相关活动。 我会将组织云南企业参加该展览,并赴土耳其进行产品宣传推介和拓展市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8月30日-9月1日 出团时间:8月28日-9月4日(暂定) 二、展览地点:德黑兰市政展览中心 三、展出内容:建筑建材、工程机械;石油化工、仪器仪表、管道设施及配件;可持续能源、电力、暖通设备;汽车、汽摩及配件;塑料塑胶、印刷包装;高新科技、高端电子;科学实验、医疗设备及服务。 四、出访路线:昆明–北京–德黑兰–伊斯坦布尔–广州–昆明(暂定),在外8天。 五、参展费用: (一)展位费(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10000元/标准展位(9平方米),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其中70%由我会申请中小企业资金,给予参展企业优惠支持;30%由参展企业自行承担(即3000元),不符合中小企业支持资格的不享受此优惠。州(市)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可直接向当地商务部门申请。 (二)展品运输费:展品运费、装卸费和关税由参展企业自理。展品由指定运输公司统一办理。 (三)综合布展费:参展企业背景板、楣板、企业名录刊登和公共布展费由我会在申请资金中列支,给予参展企业支持。 (四)人员费用:据实收取,另行通知。 六、参展要求: 1、根据展会的展出内容要求,积极组织有实力的相关企业参展; 2、认真分析研究伊朗市场,结合企业优势产品,精心组织展样品; 3、认真准备宣传资料,及时提供企业简介和图片,以备做背景板之用。 七、报名截止日期: 请各地州(市)商务局、贸促支会和企业认真做好组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落实跟踪工作,并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参展申请表》传真至云南省贸促会。 联系人\电话:杨蕙 0871-63104928 传 真:0871-63106476
附件:《参展申请表》
附件:参展申请表 |